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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师专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廉洁过节的通知

2021年09月08日 09:54  点击:[]

各总支、直属支部:

2021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接踵而至。为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纪律作风建设,确保平安过节、廉洁过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

各总支、直属支部要统筹疫情防控和纪律作风建设,站在维护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政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把疫情防控和纪律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抓出实效。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和锦州市疫情防控相关部门的总体部署要求和学校疫情防控安排,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有关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切实保障节日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准确认识和把握纪律作风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政治清醒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紧盯“重要节点”“重要岗位”“关键少数”,深化教育、强化监督,巩固拓展纪律作风建设的成效。各总支、支部书记要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树标杆、做表率,自觉发挥头雁效应,积极担当作为,严格遵守纪律作风建设各项要求。

二、重申纪律要求,严格遵守规定

党员干部和广大教师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守师德师风“十条”红线。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包括通过网购、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廉洁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滥发津补贴或节日福利;严禁通过虚列会议费、培训费、维修费等方式报销餐饮费用,或者以项目资金等专项经费支付餐饮费用;严禁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或餐饮浪费;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节日期间,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对顶风违纪的将以“零容忍”态度,快查严处,形成惩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高压态势。对疫情防控失责失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部门单位,将严肃问责,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有关领导的领导责任,对典型案件要通报曝光。

学校廉政监督举报电话:13384262777、18940681577

举报邮箱:jzszjw4784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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